我國在城鎮(zhèn)建設行業(yè)標準《燃氣采暖熱水爐》CJ/T228-2006中對燃氣熱水采暖爐的給水排氣(即空氣與排煙)方式進行了分類。燃氣壁掛鍋爐屬于該標準中所述燃氣熱水采暖爐(額定熱輸入小于等于70KW)的一種,因此可參照進行分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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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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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給氣排氣管與水平安裝在墻上或屋頂?shù)慕K端相連接。給氣排氣管可以是同軸管,也可以是分離的雙管 | 通過給氣排氣管與公用煙道相連接。公用煙道既提供燃燒所需的空氣,也是排放燃燒產物的通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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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給氣排氣管與垂直安裝的終端相連接。給氣排氣管可以是同軸管,也可以是分離的雙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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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給氣排氣管分別進入公用煙道的給氣排氣管,給氣管提供燃燒提供燃燒所需要的空氣,排氣管排放燃燒產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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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獨立的給氣排氣管與其處于不同壓力區(qū)域的終端相連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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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經認證的第三方提供的給氣排氣系統(tǒng)相連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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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垂直給氣排氣管和位于屋頂空間的換向器,與次級煙道相連接,燃燒所需空氣取自屋頂空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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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氣排氣管分別于進氣終端和獨立的或公用的煙道相連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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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位字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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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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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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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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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氣鍋爐自然給氣排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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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氣鍋爐強制排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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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氣鍋爐強制給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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